徐汇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徐汇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该区的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执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自然资源保护与管理政策,以及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和执法工作。
一、规划管理工作
徐汇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和实施徐汇区内的各类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通过科学的规划编制,确保城市发展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时,该局还负责规划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规划得到有效执行。
二、土地利用与管理
作为土地资源的管理者,徐汇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和执行土地利用政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该局还负责土地出让、转让、租赁等土地市场管理工作,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三、自然资源保护
徐汇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担着保护自然资源的重要职责。该局负责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制定并执行自然资源保护政策,推动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同时,该局还负责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四、行政审批与执法
徐汇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还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和执法工作。该局依法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审查、用地审批等行政审批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要求。同时,该局还负责规划、土地和自然资源领域的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
徐汇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规划、土地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行政审批执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科学的规划编制、有效的土地利用管理、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和规范的行政审批执法工作,该局为徐汇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一条规定: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规定: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法》
第三条规定:
国家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登记制度。自然资源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机构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防止自然资源破坏和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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